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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人節,那是什麼東西啊!

我雖然想這麼說,但又不想這麼說,很矛盾吧!

情人在我的字典裡,已經逐漸消失如煙。

2月14日,不就是365天的其中一天,我走到了便利商店,挑選了便宜又甜死人要命的10元巧克力,應景一下。

看著手中的巧克力,無奈的對自己說:「情人節快樂!」

「單身又怎樣,只是自己覺得是幸福就足夠了,人要懂得知足。」這是自我安慰吧!

連豬都不願聽的笨話~哪個女生不期待一個浪漫的愛情,讓每天都變成情人節。

今年啃著巧克力,望著明年的情人節是否有愛情來敲門。

 

 

這是我第一次想嘗試微小說型態,不過我是不清楚微小說是要怎麼寫.....沒特別研究,有看過啦!但沒特別注意過。
一直想努力想短短的,卻是紮實的內容,這樣努力朝這樣的方向寫,繼續努力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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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夢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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